近日宝鸡物价局日前出台了新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从2019年元月1日起施行!
到底该收多少钱,看了下文你心里就有数了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陕价综发〔2018〕24号)规定,现就加强我市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通知原文
01范围
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和前期物业服务普通住宅小区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02政策
在我市新的物业服务管理政策出台前,我市物业服务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暂依照2012年11月28日印发的“陕价服发〔2012〕128号”文件执行,即《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对小区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进行审批。
03标准
我市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价服发〔2012〕128号)中规定的省定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约定的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高于省定政府指导价的,按省定政府指导价执行;
低于省定政府指导价的,按约定标准执行。
04调整
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或者调整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收支情况及成本变化情况;
拿出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方案,说明调价理由和调价幅度;
就调价方案与业主协商,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按签署或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执行。
05变更
待新修订的《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出台后,我局将制定出台《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收费和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06监管
各县(区)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小区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在本通知下发后要做好管辖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政策培训,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我市价格管理部门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场所要分类?
分类怎么收费?快往这里看!
一类停车场
▲▲▲室内停车场
具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符合国家标准的双车道供车辆安全出入,配备红外线监控设备,电脑计费系统,自动升降栏杆,消防喷淋设施及通风设备,停车位有专业标识。监控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配备专业管理、保洁人员。
露天停车场
配备红外线监控设备,电脑计费系统,自动升降栏杆,停车位有专业标识。有专人负责引导停车,配备专业保安、保洁人员,24小时有专人值班、巡逻。
二类停车场
▲▲▲室内停车场
出入口符合国家标准的双车道,配备升降栏杆,停车位有专业标识,配备监控、消防、通风设备。24小时有专人值班,配备管理、保洁人员。
露天停车场
配备监控设备或电脑计费系统,停车位有专业标识。24小时有人值班,有专人负责车场卫生。
三类停车场
▲▲▲室内停车场
配备监控、消防、通风设备,有明显的停车标识。24小时有人值班,打扫卫生。
露天停车场
有人负责值班,保持车场整洁干净。